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
我厂20xx年金属监督工作主要围绕4号机组A检和1、2号机组B检展开。全年计划监督检验项目117项。4号机组A检计划监督检验项目90项,实际完成90项,项目完成率100%;金属部件检验率100%。发现超标缺陷21件,缺陷率1.59%。消缺21件,缺陷消除率100%。1、2号机组B检计划监督项目27项,实际完成27项,项目完成率100%。发现超标缺陷8件,消除超标缺陷8件,缺陷消除率100%。全过程进行隐患排查,为我厂全年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高温高压蒸汽管道的监督检验项目和内容
①机炉侧主汽管道(规格Ф355.6×50,10CrMo910)。本年度的金属检验计划中要求:弯管立管和直管母材超探扫查、测厚;对接焊缝超探;角焊缝外表面磁粉检测;弯管椭圆度测量;弯管、直管硬度试验,金相检查;弯管磁粉探伤;对机侧电动门R弧外表面进行磁粉检测。
②机炉侧再热蒸汽管道(规格Ф457.2×14.2,10CrMo910)。本年度的金属检验计划中要求:弯管、立管和直管母材超探扫查、测厚;对接焊缝、角焊缝超探;弯管不圆度测量;弯管、直管硬度试验,金相检查;弯管磁粉探伤。
2、对炉顶棚导汽管的检验情况:又经过一个大修期的运行,有必要进行典型部位跟踪监督检查。为了全面摸清椭圆度的各导汽管的安全情况,及时掌控弯管的复原情况,有无裂纹等缺陷产生,及时消除缺陷隐患,本次A检对椭圆度在10%左右的重点导汽管弯管进行下列项目复查。椭圆度进行测量对比,弯管外弧进行了磁粉、超声波探伤检验,高温导汽管进行金相组织和蠕变球化检查。
3、对机侧高中压导汽管的检查:壁厚测量、椭圆度测量、硬度检测、金相抽检;对对接环焊缝进行超声波检测;外弧进行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
4、螺栓紧固件的监督检验项目和内容:对汽机汽缸螺栓、高压主汽门螺栓、高压调速汽门螺栓、中压主汽门螺栓、中压调速汽门螺栓以及导汽管螺栓进行硬度试验、超声波探伤和光谱试验以及金相抽检;对锅炉一、二次汽安全门法兰螺栓进行硬度试验、超声波探伤和光谱试验以及金相抽检。
5、高压给水和减温水的监督检验项目和内容
①高压给水管道: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的要求,继续对下列项目进行抽查:对6个弯管母材进行超声波探伤和壁厚测量;并抽检6道焊口进行超声波探伤。对阀门后管段100%测厚和角焊缝着色试验。
②高压减温水管道: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的要求,继续对下列项目进行抽查:对31个弯管母材进行壁厚测量;抽查22道焊口进行超声波探伤。
6、针对锅炉受热面时常发生漏泄爆管事故:对水冷壁、前屏、后屏过热器每项分别进行金相(含碳化物分析)、硬度和光谱以及力学性能试验。
7、加强了锅炉受热面管排更换的过程监督:主要针对锅炉再热器136片新管排,进行入厂金属检验验收。主要项目内容如下:
管排对接焊缝100%RT复检。弯管测厚:弯管和直管各10%抽检。硬度试验:弯管、直管、焊缝以及热影响区1%抽检;各抽检部位不少于3点。管子、焊缝等100%半定量光谱分析。管卡子、梳型板等10%半定量光谱分析。
分配小联箱:测厚:直管和弯管分别100%测厚。直管段每个断面垂直测4点;弯管背弧均匀测三点。硬度:筒体、焊缝、角焊缝按管排总数5%抽检硬度试验。光谱分析:筒体、焊缝、以及可操作的角焊缝100%半定量光谱分析。联箱角焊缝以及中间可操作的角焊缝100%MT或PT。
8、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9的要求:我厂4号机组主蒸汽管道、一级旁路、再热蒸汽管道、二级旁路、主给水管道、减温水管道均已运行17万小时以上,为了确保上述汽水管道安全运行,对机组管系的支吊架按《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1997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本次对主汽管路、再热汽管路、一级和二级旁路、主给水管路以及机组其他附属管路的支吊架进行检查和应力校验。对受力不正常的支吊架进行了调整。
9、对主要给水管道阀门进行检查:对锅炉一、二次汽各4台安全门门体进行了宏观检查;对锅炉主给水调整门进行了宏观检查。对1、2号给水泵出口门门体进行了宏观检查;对汽机给水旁路门门体进行了宏观检查;对高加出入口门门体进行了宏观检查;对高压主汽门、中压主汽门、高压调速汽门、中压调速汽门门体进行了宏观检查。
10、集汽联箱承受的压力和温度都比较高,其结构比较复杂,开孔比较多,受力比较复杂。对其各联箱的监督检验项目和内容:整个保温全部扒掉。箱体进行宏观、硬度、壁厚、金相检查和试验;安全门接管座100%磁粉试验,变径管焊缝、封头焊缝100%宏观检查和超声波探伤。
11、对集中下降管、集中下降管集箱和分散下降管的角焊缝监督检验项目和内容
①集中下降管和集中下降管集箱:对左右集中下降管分别在29米平台处的炉两侧水平段进行母材和焊缝检验,汽包平台下部集中下降管对接焊口检验。集中下降管管径较粗,内部介质为温度远远高于标准沸点的超高压汽包下降水。一旦爆破,瞬间释放能量比较大、冲击波比较大,更容易造成附近人员窒息。为此主要是针对操作和检查人员出入比较频繁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为此,对其范围内的母材和焊缝分别进行超声波探伤。
②集中下降管集箱:该炉共有6个集中下降管集箱,每个上都有6个分散下降管与其相连,因其结构应力分布比较复杂,所以本次对其中炉后的两个集箱角焊缝进行了着色试验。
12、汽轮机转子及发电机转子的检验:
①对汽轮机高、中、低压转子进行硬度检测;金相检验;轴颈及大轴中心孔进行了超声波检测。对中低压转子末级叶轮轴向键槽进行超声波检测;对中低压转子末级、次末级叶片的出汽侧表面进行超声波检测;对中低压转子末级、次末级叶根的进、出汽侧表面进行渗透检测。
②对发电机转子2个轴颈进行超声波检测;对发电机转子2个护环内部进行进行超声扫查。
13、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完成了4号机除氧水器、4号机1号蒸汽冷却器、4号机2号蒸汽冷却器、4号机疏水冷却器、4号机1号高加、4号机2号高加、4号机1号低加、4号机2号低加、4号机3号低加、4号机4号低加、4号机汽封加热器、4号机轴封冷却器、4号机1号疏水扩容器、4号机2号疏水扩容器、4号机高加疏水扩容器、4号炉连排扩容器、4号炉定排罐、等17台压力容器和4号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
二、检验所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1、对集汽联箱接管角焊缝进行磁粉检测时,发现8个角焊缝靠近集汽联箱一侧的熔合线上存在裂纹,焊缝质量等级为Ⅳ级。存在裂纹的8个角焊缝分别为:
对流过热器至集汽联箱导汽管接管座角焊缝J4、J5、J10、J12;裂纹长度分别为110mm、105 mm、190 mm、20 mm。
②集汽联箱对空排汽接管座角焊缝S10、S12;裂纹长度为整周。
③集汽联箱安全阀接管座角焊缝S20、S21;裂纹长分别为160 mm、整周。对所发现的裂纹缺陷进行打磨消除,补焊后进行了热处理,检验合格。消除了一项重大安全隐患。
2、宏观发现#4机高压主汽门原始补焊区开裂、中压上缸西侧调速汽门内壁阀体裂纹,对主汽门开裂部位、调速汽门内壁阀体裂纹进行打磨挖补,修复并修消除了裂纹缺陷。
3、检测发现#4机1号疏水扩容器筒体有大面积鼓包、凹坑;东侧疏水入口管加强披肩角焊缝开裂;南侧吊耳角焊缝撕裂。为了避免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经研究决定对该容器进行整体更换。
4、不同材质的螺栓的线膨胀系数不尽相同,在冷态相同的予紧力条件下,热态时必然造成螺栓应力集中,是螺栓寿命损耗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同时给螺栓管理和生产运行带来了困难和麻烦。本次螺栓检验,发现不合格螺栓6条,4个螺母不合格;对不合格部件全部进行了更换,避免了因螺栓紧固件断裂引起的承压金属部件爆破事故
三、工作中存在不足和改进
1、金属室的整体专业素质、检测技术能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人员老龄化、后备人才的培养、先进的检测设备等方面还需加大力度。
2、在监督金属重点位置上还存在经验不足,应加强业务学习,与有经验的单位或电科院请教、交流。
3、金属试验现在用的光谱分析仪不能满足P91和TP347H等钢合金成分分析,主要原因:高压放电激发电弧使金属表面产生弧迹,是早期龟裂裂纹源;不能进行合金成分定量分析,满足不了钢号验证测试。应购买数字式合金成分析,其为X射线激发原理,不能产生任何弧迹,有效避免早期龟裂裂纹源;并且能对合金成分进行定量验证测试。
四、20xx年面临的形式和困难:
1、金属技术监督面临着机组老化,金属材料也在不断发展和更新,这就要求我们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来适应将来更高的需要。实验室部分仪器经历了10多年使用,加上现场环境恶劣,有的设备已经损坏、陈旧,有的已经跟不上现行标准要求,建议试验室购置新的设备和仪器,来满足现场工作的需要。
2、加强人员配备,随着机组运行时间的增加,部分受监部件及设备逐渐疲劳、老化,现场工作量相对加大,加之机组大修部分检验项目自己承担检验,现有人员满足不了大修检验要求。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
2017年1月28日至29日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来我标段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暴露出我标段施工现场诸多问题,针对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高度重视,对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进行全面大清查,大整顿,并正对此次大整改、大反思活动做出总结。
一、 全面部署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的大整改、大反思活动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领导,由施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提出整改方案和监督整改,我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组织本部安全、质检、技术、实验、材料、测量、领工、施工及各专业工种;各架子队进行详细安排和布置,各负其责,协调合作。
二、 现场摸底及动员
1月30日至31日,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和本人一起对第我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大普查,发现如下问题:
1、 桩基施工现场凌乱,无墩位牌、钻孔施工牌、钻孔记录表、渣样盒
2、 泥浆池未作标准防护,无安全警示牌
3、 上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12#、13#墩,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8#墩靠近东外环路未作防护
4、 承台基坑未按规定的坡比开挖
5、 承台开挖弃土未外运,弃土乱堆,现场凌乱
6、 承台深基坑未作防护
7、 承台泡水
8、 承台上墩身预埋钢筋锈蚀
9、 承台及墩身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要求养护、标识不清楚
10、 墩身施工支架未按要求搭设爬梯
11、 支架剪刀撑未按要求搭设
12、 高墩未按要求设置防坠网
13、 部分路基边坡未修整,存在超挖现象
1月31日晚在我项目部召开由我项目部经理主持、指挥部总工、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第三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作业队负责人
参加的问题通报和整改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和部署,从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等方面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暂未暴露的问题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整改,提出整改方案。并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落实,严防反弹。将各工点整改任务落实到主要责任人、技术、施工及架子队。对敷衍了事,拒不整改的架子队和个人将进行严厉处罚。
三、 整改及落实
从2月1日开始为我项目部全面整改和落实阶段,要求对照我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安排表及该表未罗列的其他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各工点除桩基施工照常进行外,其他全部停工。各工点技术、施工蹲点指导整改,项目部领导对全管段进行检查,现场办公。确保现场做到无遗漏、无死角、现场整洁、无安全隐患、标识齐全、记录清楚、便道畅通、环保优良、内业资料齐全、台账清晰。
截止至2月4日,各桩基施工现场已整理,墩位牌、钻孔施工牌、钻孔记录表、渣样盒已配置齐全,泥浆池做统一标准防护;上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12#、13#墩,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8#墩靠近东外环路边采用彩钢瓦围挡防护;承台弃土平整,基坑已做防护,泡水基坑已全部将水抽出,承台上墩身预埋钢筋采用PVC管套住防止锈蚀;墩身支架已搭设爬梯,高墩施工采用防坠网防护;同条件养护试块已按规范养护并标识明确;路基边坡已修整。现场整改已形成一定的效果。
四、 总结
本次大整改、大反思活动是至今为止我所经历的一次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整改活动。1月30日至31日,陪同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领导对我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大普查的过程中我发现,几乎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大的安全、质量问题,却都是一些我们平常走在工地上随时可见的一些小问题,然而我们平时对这些小问题不理不睬,不够重视。积少成多,最终将导致现场存在了大量的安全质量问题。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3)
为加强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监管,防止利用网站散布、传播不良医疗信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所结合“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测评内容的实际情况,对全县部分网站开展不良医疗信息发布卫生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本次共检查网站7家,分别是XX吧、XX炮龙网、XX政府网、XX时空网、XX信息港 、XX金农网、XX网。7家网站均没有发现非法传播不良医疗信息及非法发布性病治疗广告行为。同时未见本县设立专门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站。
今后我们继续加大对各网站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监管,不断加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xx〕10号)等精神,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收据填写不规范。20xx年1月1日财字第2号,收回节能环保补助资金16万元,收据大写“拾陆万元整”,金额填写不规范。
2、党员活动经费支出未附“一事一单”资料。如20xx年6月31日财字第31号:支付党员活动支出982.00元,未附“一事一单”资料。
3、记账凭证后无合同。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8号:付花木租赁费8640元,属于20xx.9.27-20xx.9.26期间花木费,无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附件为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合同。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租赁日期存在涂改现象,涂改未盖公章。
4、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到位。如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13号:购入文件柜未附入库验收单备,未见备查簿登记。
(二)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1、凭证上无会计主管、审核、出纳等人签字盖章,凭证封面无会计、复核、装订人签字盖章。
2、现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收付无相关收据。
3、部分往来款账面挂账人员与银行回单收付款人不符。
4、会计科目应用错误,待摊费用误登记长期待摊费用。
5、银行存款存在按收支差额登记入账。
6、员工自负公租房房租费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房租费,未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二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5)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XX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对粮食库存、粮食统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加强粮食统计监管,确保粮食统计数量准确无误。我们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于6月底对全区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全面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09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4)、对最低价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6)
一年来,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使全局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今年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依法行政奠定组织基础
为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抓紧、抓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xx为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承担日常的监督、检查、协调工作。同时,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纳入了对各司法所的目标管理考核,纳入了对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学习,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完善了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坚持党组每年学法不得少于2次。制定了机关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系统的组织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等与司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及国家新颁布的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切实增强了干部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司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市场管理
(一)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局将本部门行政职能、行政执法种类、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以公开栏、政府的网站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更将办事程序、办事期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等上墙公布。
(二)按照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教育与查纠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不护短、不手软,动真格出实招,发现一件查处一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的法律服务市场,提升了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极大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完善制度和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更好地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将司法局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各职能股室和执法人员,并界定了具体的执法职责,要求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合法、适当,不得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局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因执法问题引起国家行政赔偿等情形发生。制定和完善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持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错案(证)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坚持以制度管人,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7)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11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一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二是对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最高库存量进行现场核定。这次我们对全区32家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粮食最高库存量进行逐一
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要做好全区粮食经营者换证、验证工作,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全区60多家已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有半数不再经营但证件仍然在他们手中,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法律途径给予注销,二是要对新申请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也就是不但要看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要进行实地检看,如实地检看达不到规
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8)
蚌埠检验检疫局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20xx年,在XX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蚌埠检验检疫局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运作程序,创新载体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公开内容,千方百计拓展公开渠道,围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要求。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百存任组长,副局长王德文、刘伟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专岗负责具体工作开展。目前,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督促抓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形成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格局。
(二) 建章立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规范
为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检验检疫信息对公众和广大外贸企业在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们立足于建章立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规范的制度体系。组织制定并完善了《蚌埠检验检疫局政府的网站信息公开规定》、《蚌埠检验检疫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蚌埠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蚌埠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蚌埠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蚌埠检验检疫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蚌埠检验检疫局网站公众留言和业务咨询回复管理办法》、《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闻发布制度》等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保密审核、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我局信息公开各个环节工作有章可行、有制可依。
(三)开展活动,确保标准化实施年工作落实
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标准入手,对我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的调整,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并公开行政收费依据和范围,提升检验检疫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同时,完善、实施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在我局报检大厅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实现了功能区域科学优化、设施标准统一配置、服务规范统一要求、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营造出文明、优质、有序、高效的检验检疫行业形象,更好地为对外贸易发展服务。一是在局报检大厅设立信息公开和业务申报自助平台,方便企业查询公开信息;设立检务公告栏并配置资料架,动态发布有关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配合落实,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从打造贴心、高效、规范、品牌窗口入手,为外贸企业和公众提供满意的服务。为能够让企业充分了解并使用好原产地减税政策、尽可能争取更多的关税减免,我局通过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向企业宣传优惠原产地证书知识,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优惠政策;无纸化报检,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检验检疫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公众和企业的广泛赞誉。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为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四)增加互动,提升公众参与的主动性
我局将坚持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互动性。一是完善“在线咨询”、“公众留言”等栏目,增强在线互动,为公众和外贸企业提供各类业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服务。二是将信息发布内容从宣传介绍,转变到提供与公众密切相关、实际有效的信息上来,为公众提供实用的政务信息。
(五)重点信息公开透明,有效监督权力运行
我局对招标采购、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情况和信息及时公开,并通过“民意征集”、“公众留言”、“局长信箱”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得到公众的有效监控和监督,规范了行政行为,改进了工作作风,使我局的各项施政行为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运行,提高工作透明度。与此同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定期检查、通报和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有效提高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存在着一定差距。如:重点领域的信息,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栏目信息维护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实用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待加强。
今后,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将继续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切实把制度管理覆盖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加强窗口建设,增强行政职权公开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公开信息更加贴近公众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促进检验检疫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9)
为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生产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按照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资阳市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资食药监安[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及时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至20xx年11月30日完成了中药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的全部工作。现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认真落实市局(资食药监安[20xx]2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我县“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市局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就我局如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会后,我局依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县《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乐食药监[20xx]12号),并成立了局工作领导小组。
二、打防并举、效果明显
整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20xx年3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
主要工作是对本辖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及品种进行基础性调查,掌握了相关信息,确定了重点检查企业、品种。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阶段(20xx年4月至9月)
针对辖区内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品种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现场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从本阶段起,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上报累计《20xx年资阳市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季报表》及监督检查情况,同时上报电子版至市局安监科。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材购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生产企业药材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计、按照《中国药典》(20xx年版)对购进药材的质量检验、质量档案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监督整改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督促相关企业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缺陷项目进行整改,并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巩固检查成果,进一步防止了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风险的发生。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经检查,我县辖区内仅砚山、绿禾两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由于市场原因,绿禾公司一直未签到生产订单,今年尚处于停产状态;砚山目前生产状况较好,全年共生产普通饮片15个批次,建曲4个批次,整个生产过程均严格按照GMP规范要求进行,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再接再厉、加强监管
通过开展中药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确保了中药生产质量安全。但我们一定要继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加强中药生产质量监管,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开展好中药生产监督检查专项整顿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豫卫监[2004]85号文件精神,2005年8月20日-2005年9月22日,市卫生局开展了对全市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简要情况如下:s0100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做好三门峡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三门峡市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市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各县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检查情况通报
(一)、医疗救治体系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传染病防治组织、配备了传染病检查员,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市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各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有一定的储备量。乡级以上医院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所有门诊全部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1、市区中小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由湖滨区环卫局特种垃圾处理厂焚烧销毁,医院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只有黄河医院能正常运行,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
2、县一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岗证的人员缺乏,在乡镇卫生院更是空白,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
3、各县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县一级部分医院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4、县一级医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一级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医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5、部分企业医疗机构私自设置皮肤性病门诊,由社会人员承包管理,使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梅毒、淋病等传染病疫情漏报。
(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县(市)级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存在问题:
1、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设置在防疫站,形不成合力。缺乏专门的传染病监督科室,没有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及办公经费,传染病病监督设置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执法手段落后,取证困难。
2、县级防疫站监督与疾病控制不分,对本单位的疫情报告,生物制品、消毒管理不能按要求监督。
3、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普遍缺乏,设备相对落后。
三、今后工作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2、提高执法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快传染病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对各级卫生监督经费投入,完善取证工具,提高全市传染病综合执法水平,使传染病防治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1)
按照《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昆食药监注〔20xx〕4号)文件,呈贡局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贯彻落实,对我县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
一、 准备阶段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局局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周密部署、统筹兼顾,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二、 实施阶段
我县共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中,我局严格按照检查方法和检查内容,重点对经营企业的制度建设、产品进货渠道、购进验收、票账物一致性、产品可追溯性、许可事项变动、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完整收集供货方合法资质证照、制度建立不完善、购进验收记录不全等情况,已要求企业认真整改,并对一家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三、总结阶段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了解了医疗器械经营情况,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完善企业监管档案,取得了监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保障了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2)
为加强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介水性的传染病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沅陵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对县辖区内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全年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沅陵县饮用水供应慨况
我县生活饮用水供应主要为市政供水及农村集中式供水两种方式,其中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人口41.5万人,全县共有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408家(涉及到63所学校及403个村居),其中: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日供水量100吨以上1000吨以下集中式供水单位91家,日供水量100吨以下水厂289家。
二、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情况
2021年5月1日至3日,沅陵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抽调9名卫生监督员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408家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都系水利工程改水项目,乡镇农村水利工程改水项目的供水单位制水工艺绝大多数未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制水工艺流程的处理方式,均无自检设施、无水质自检能力。
2、未配备加氯消毒设备,水源水通过管道直引到蓄水池,蓄水池的水直接通过管道引到农户。
3、各乡镇(特别是村居)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阶段是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卫生部门没有参与,致使水源防护、制水工艺、卫生设施、供水能力、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均达不到生活饮用水的要求和使用标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情况
根据国家规定,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与县疾控中心每年都要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进行抽样监督监测,今年县疾控中心对农村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进行了两次卫生检测:
1、枯水期共对农村54个集中式供水点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15份样品不合格,主要是微生物指标超标。
2、丰水期共对农村54个集中式供水点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11份样品不合格,主要是微生物指标超标。
3、全年共抽检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水质采样类型:末梢水18份);检测结果: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均超标,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全县乡镇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供水工艺均未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制水工艺流程的处理方式,是造成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农村生活饮用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原因分析
1、我县乡镇生活饮用水供水及管理较混乱(有村级自供水、乡镇供水、个体承包供水、市镇供水;有村级管理、乡镇管理,私人经营管理等);
2、县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的供水站条件较差,由于资金欠缺,硬件设施陈旧老化,乡镇大多数水站水处理设施设备跟不上供水需求,超负荷运行,特别是在洪水期及夏季暴雨后,超负荷运行现像尤其严重,水质较差,加之,大多数供水单位对水质处理和消毒不到位,使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五、工作建议
1、明确管理职责。建议农村生活饮用水必须纳入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行政府负责管理,部门配合。县疾控中心负责水质检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2、加强饮水卫生安全的宣传。为提高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意识,乡镇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生活饮用水卫生与安全的认识,逐渐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的局面,使生活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3、加强饮水卫生知识的培训。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每年负责对各乡镇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乡镇管理人员负责对具体供管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各乡镇供水工程的供管水人员能正确掌握对水源水进行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完全处理方式,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生活饮用水的质量,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地用上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4、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投入,增添必要的设备(消毒、自检设备等),保障水质的供水质量,建立水质检测制度,落实检测措施,这样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5、乡镇政府要明确各供水单位管理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定期对各供水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供水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3)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为了确保此次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市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食药监安〔20xx〕1号),明确了职责及范围:市局药品器械监管处对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市级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各县(区)局对本辖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院、诊所和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二、重点突出,工作细化,取得实效
(一)摸清情况,准备充分
按照省局的部署首次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进行专项检查,我局对本次监督检查高度重视,针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的使用监管还不够,基本情况不明确,为此,在检查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执法人员通过与各级卫生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召开部份管理相对人座谈、暗访等方式,收集了我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的详细名单以及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的流程。目前,市定制式生产企业共2家(其中1家为今年3月新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未开始生产),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共113家,其中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共102家(其中10家未营业)。
我局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结合本次监督检查的要求,统一制定了《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表》及《市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表》,明确了检查的重点,提出了监管的要求,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定制式义齿制定了《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购进验收记录》,《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供货单位档案》的样表格式,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下发给管理相对人,以便加强管理。
(二)拉网检查,一查到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工作一并开展,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2台次,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1家次、口腔医疗机构115家次。
(三)认真督查,取得成效。市局及各区(县)局按照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检查,未发现有非法加工、使用定制义齿的情形:一是我市定制式生产企业的生产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实际情况与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内容一致;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证书有效,企业不存在生产无证产品的情况;企业的生产和检验条件基本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建立和保持了对产品的清洁和消毒的要求。二是医疗机构口腔科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从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未发现使用未经注册的定制式义齿产品的违法违规情况;医疗机构对采购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有记录。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我市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产品虽然基本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从生产企业看一是企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且人员性流动较大,不便严格按质量体系要求执行;二是未及时建立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三是检验所需的个别仪器(如比色板)配备不足,个别成品检验后未及时出具报告。从医疗机构看一是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于定制义齿产品应按照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认识不够,法律观念淡薄,票据管理普遍不规范;二是审查供货单位资质不严格,所索取的供货单位资质不规范,部分供货单位提供的资质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三是验收不规范,验收记录多按照病人的病例进行登记,未专门对定制式义齿产品本身进行验收登记,登记内容多有缺项,或者书写不规范;四是口腔类医疗器械产品供货单位所提供的票据普遍存在缺陷,如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无经手人签名、擅自手工增减票据产品项目等等,部分定制式义齿产品加工企业甚至不提供供货清单和税务票据等。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摸底,掌握了相关的监管数据,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打下了全面坚实的基础。针对定制式义齿在医疗机构口腔科存留时间短、随意性大、隐秘性强的特点,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在本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生产使用意识,形成高压态势;二是市局及各区(县)局将针对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经常性跟踪检查(抽查),进一步规范其行为;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动,信息互通,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公众使用定制式义齿等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权益。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4)
为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湖南省学校监督重点抽要查计划》的要求,我所扎实开展了学校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确保了我区区管学校无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及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布署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雨湖区学校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食品卫生的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局长庞武良任组长。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卫生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有力地保证了全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落实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学校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安全及食品卫生工作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我局与雨湖工商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在不同层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利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活动,共发放《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必读》、《中小学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4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0台次,悬挂宣传横幅4条,制作宣传板6块,接受咨询近400人次,使饮用水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真正做到了“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并将农村地区学校作为宣传的重点。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在数字雨湖网站发布专项整治信息3篇。
三、工作扎实,成绩显著
1、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我区共有区管学校(含托幼机构)88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74家(学校食堂17家,托幼机构食堂57家),共有食品从业人员近200人,均已取得有效健康证。88家单位均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4家、b级单位19家、c级单位61家,另有4家单位正在申请评定等级。除金桥学校使用当地村部提供的深井水作为生活饮用水外,其余学校均使用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
2、学校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情况
(1)饮用水卫生监督
风车坪学校是制售直饮水供水单位、金庭学校寄宿部为终端式直饮水机供水单位,他们都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卫生许可证或索取供水单位资质;供、管水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涉水产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有效的水质检测报告单。金桥学校使用当地村部未取得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提供的深井水被责令限期整改。
(2)食品卫生监督
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15人次、车40台次,对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按照《关于做好20___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通知》的要求,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书写监督文书共计176份。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流动食品摊贩2家,收缴并销毁三无、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20多公斤,价值近1000元。明确各学校“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督促落实各学校与雨湖区政府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校长长远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6月份,我局联合雨湖区教育局联合下文,要求各学校对照《20_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检查表逐一落实,9月我们组织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确保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3)我们组织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具和幼儿用品、用具消毒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512样,合格460样,合格率90%。5家单位食堂因“三防”、消毒等卫生设施不到位被责令整改。针对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方面的弱点,我们多次督导,严格要求各单位定点采购、完善登记,同时严把卫生许可关。
3、传染病防治监督情况
⑴、对辖区88家学校、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幼儿体检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体检400人次,落实儿童预防接种补漏种600人次,查验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1100人次,指导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18家,提出卫生监督意见208条;大部分学校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有个别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些学校患传染病学生的隔离、转诊和治疗情况登记不全,给流调工作造成了一定因难。
⑵、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专项督查。为防范传染病在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内的爆发流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手足口病”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0余人次,车20台次。一是对幼儿园、学校等人口密集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知晓率;二是监督区疾控中心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该病的防控进行指导;三是我局与区教育局联合下文严格防控“手足口病”,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即按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诊治,畅通渠道,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宣传,普及“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定期对学习、生活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⑶、开展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监督,出动卫生监督员100余人次,历时一个多月,完成全区1.7万余人次的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四、工作设想
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搞好学校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同时促进学校饮用水安全和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力争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5)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25家,其中住宿业210家、美容美发业250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5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390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培训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
二、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情况
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25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125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违法经营的3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分别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共罚款22400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210家住宿业和250家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由于一些的原因(如已申办,但未得到消防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
2、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6)
在上级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按照全州干部监督工作暨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座谈会精神,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的特点和实际,切实加强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现将20xx年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学习、抓宣传,加大干部教育力度
一是在宣传栏设立专栏,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努力达到组工干部熟悉、领导干部熟知、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的目标。
二是向全县xxx名领导干部(包括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及挂职干部)发放《责任重于能力》一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及忧患意识,树立心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
二、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一是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二是坚持和实行领导干部谈话诫勉、警示训诫、干部任期审计等15项规章制度,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干部试用期制、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等制度。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的任职手续。
四是严把干部民主推荐关、干部考察关、讨论决定关等重点关口,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行为,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做到程序不简化、不变通、不走样。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班子结构需要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五是根据《条例》结合《xxx县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规范我县乡科级后备干部的推选、考察程序,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和可靠的人才支持。
六是严格执行干部逢晋必考和干部任前基本知识能力考试制度,把基本知识能力考试结果作为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20xx年,全县在职公务员共有382参加了科级干部任前基本知识能力考试。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12380”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选人用人问题举报的受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形成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
二是按照海办发(20xx)7号文件精神,认真办理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备案、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
三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xxx实际,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干部监督联系单位的联系,形成干部监督管理合力,将领导干部业务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调整配备、职务升降、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不断加强我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四是积极协助国家统计局xxx调查队认真做好20xx年我县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的准备阶段工作。
四、存在不足和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是干部监督的形式和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的效果;
二是《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致使部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运行情况及政策要求缺乏了解。
三是干部监督工作的网络不够宽,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领导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好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改变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二是加大问责和治庸治懒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不称职、不胜任干部的调整,把那些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干部,以及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碌碌无为的干部,及时从现岗位调整出来,警示干部恪尽职守、实干创业,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三是健全和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用人不正之风典型案例新闻通报制度,利用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切实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四是继续加大《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理论知识和党纪政纪的学习培训,达到组工干部熟悉、领导干部熟知、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的目标。
五是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途径,积极探索在选拔任用工作结束之后,如何把结果反馈给参与群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