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议事原则是:民主协商。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议事的原则应是“民主协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是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要坚持以,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