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f是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3年4月5日,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始建于1949年8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
一、部队构成
组织机构
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和院校、研究机构等组成。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任务
按照党中央和中央军委赋予的使命任务,武警部队将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1.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2.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3.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4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5.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6.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7.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8.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9.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