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政治制度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是基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它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